為切實保障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5號)精神,經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市政府批準,日前本市出臺了2010年增加本市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辦法,現就有關問題回答如下:
1、今年增加基本養老金范圍對象是怎樣確定的?
答:從2010年1月1日起,本市企業、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將按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這次增加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的范圍對象是指:本市2009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
2、今年怎樣增加基本養老金?
答:根據國家關于調整基本養老金要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等掛鉤的相關規定,本市2010年實施普遍增加和特殊增加相結合的基本養老金增長辦法。
3、今年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具體政策是怎樣規定的?
答:今年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是:先是每人每月按照統一標準增加月基本養老金90元;同時,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
例如,某企業退休人員王女士,2009年1月份辦理了退休手續,有30年工作年限,按照統一標準先增加了90元,同時又按照本人工作年限增加了30元,合計增加120元月基本養老金。
4、今年特殊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具體政策是怎么規定的?
答:一是根據國家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適當傾斜的要求,對年滿70周歲、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月基本養老金不到2000元的高齡“老人”,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35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30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上述人員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二是為進一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對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再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例如,某企業退休人員李先生,在2008年底已年滿75周歲,有30年工齡,現月基本養老金為1700元,這次可先按照普遍增加辦法增加120元月基本養老金,然后再按照特殊增加辦法分別增加60元和30元月基本養老金,合計共增加210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為1910元。
例如,上述第3點舉例的王女士已按普遍增加的辦法增加了120元月基本養老金,按特殊增加辦法,其是企業退休人員,再增加30元月基本養老金,合計增加150元月基本養老金。
5、今年增加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是怎樣安排的?
答: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春節前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給退休人員。市民如需咨詢,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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