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李拿著退工單來到區市民服務中心一樓申請勞動仲裁。他告訴記者,企業以遲到為由將他辭退了,如果勞動仲裁申請不能成功,他可能就得回老家找工作。最讓他犯愁的是剛剛交了兩個月的社會保險回到老家之后是否還能夠延用?工作人員告訴他,社會保險全國聯網,回到老家可以繼續交金,他才表示放心。
記者從勞動仲裁窗口獲悉,自今年7月1日起松江企業開始執行上海市郊區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規定,按照規定社會保險由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企業承擔部分為每個月300至800元左右,個人承擔為每月100至200元左右。相對于之前每個月200元的綜合保險,企業用工成本提高,用工壓力增大。一些中小企業不堪重負,以遲到、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等一般理由將員工辭退,辭退現象集中。
據悉,被辭退的工人的年齡約為30歲左右,其中也有一部分是管理人員、高薪人員、技術人員。這些年輕人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懂得采用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等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們對社會保險顯得較為樂觀,認為社會保險改革讓他們養老有了保障,可以更加安心地打工。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每個月1500元左右的基本工資交100至200元的社會保險是一種負擔。他們表示愿意不交社會保險,而拿全部工資。
但目前很多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還不強。勞動仲裁窗口工作人員提醒,勞動者在入職前應及時掌握相關勞動政策,簽訂勞動合同等,被辭退也應要求企業出具退工單等證明,這樣遇到勞動糾紛時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