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于2011年按照本市城鎮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了今年本市對企業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補貼政策。
根據《通知》精神,執行2011年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基本養老金;再按其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的記賬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5元。
據悉,今年企業退休人員的補貼標準略高于去年。去年這一補貼標準為,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也就是說,新補貼政策的“工齡費”每年增加了0.5元。
據《通知》規定,發放時間從其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補貼,即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從其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計算!锻ㄖ废掳l前今年已經辦理養老金申領手續的人員,將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