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八旬的老太太楚某孤身一人來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在哭訴了自己的辛酸遭遇后,楚某請求法律援助,好讓子女們擔負起對她的贍養義務。
原來,楚某生有三子兩女,兩個女兒遠嫁他鄉,次子也入贅到女方,成為上門女婿。因此,楚某的日常生活起居,長期由兩個兒子——大章和小章一起照顧。事情的轉折點是,2010年,楚某的房子被拆遷,政府給了她60平米的動遷款。就是這筆動遷款,讓兩個兒子有了矛盾,佘山鎮司法所和當地村委會曾幾次調解,均無效果。楚某無人贍養,只好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墒沁@幾年,老人身體狀況時好時壞,已無人肯租借給她房子了。兩個兒子又因為購房款的問題,不肯收留八十歲的老母親。萬般無奈之下,楚某找到了區法律援助中心。
經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聯系確認,去年,大章、小章分別患上癌癥,經濟上十分困難。小章表示,這幾年母親一直由自己照顧,大章根本就不管不顧,而自己曾提出平分動遷款,大章不同意。目前,這60平米的動遷安置房,仍然在建造當中,估計兩年以后才能建好。小章已在家里為母親準備了一間房,但楚某不愿住進來。而大章則認為,自己也曾贍養母親,并不是不管老人,老人的動遷款,兄弟不該獨吞。應該把老人動遷款拿出來,支付60平米房屋的購房款,缺的部分由兄弟兩人均攤,這樣才能更好地贍養老人。
工作人員查看相關材料后發現,楚某確是動遷房立基人之一。盡管宅基地使用權證是小章的,但按照相關規定,動遷款中楚某也擁有一定份額。此時小章病情加重住院,工作人員找到小章的女兒——小杰,告知了他伯父家的意見。小杰表示,即使奶奶有份額,也只是在地基中有份,房屋是爸爸媽媽建造的,奶奶不應該有份。同時認為,長期以來奶奶都是由爸媽照顧的,伯父不應該來拿奶奶的份額。
經分析,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認為,照顧楚某和目前動遷款中楚某的份額是兩回事,屬于不同的兩個法律關系。希望小杰回去后,將此信息告知其父,并做好父親的思想工作。小杰也認為,盡孝道不應該跟金錢扯上關系,表示愿意回去做父親的思想工作。目前,楚某已經住進小章家中,至于動遷款問題仍須進一步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