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期,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紛紛推出種類繁多的輔導課程,可由于該市場良莠不齊、魚龍混雜,侵害消費者權益之事時有發生。記者日前從區消保委獲悉,不少培訓班在收完錢后,要么拖延開課,要么隨意更換師資,更有甚者關門溜之大吉。
夸大教學師資
消費者顧先生告訴記者,他為了讓女兒高考發揮得更好一些,今年年初不惜花了1.8萬元為女兒報了一門某教育輔導中心開設的數學高考輔導課?膳畠荷狭藥坠澱n后發覺,培訓質量與其宣傳的“名師”、“精品”差距甚遠。而直到高考結束,仍有6節課由于機構未妥善安排而沒有開課。
顧先生后悔不已。他稱,自己當時就是輕信了“特聘專家”、“特級教師”、“每天提高一分”和“考試包過”等虛假承諾,誰知實際教學情況與宣傳的差距會這么大。
在消保委近期接到的投訴中,像顧先生這樣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在報名之前,一定要核實教育培訓機構資質,了解其教學情況與口碑,隨堂試聽課程,千萬不要在推銷人員的花言巧語下沖動消費。”消保委相關負責人再三提醒,“在與教育培訓機構簽署合同時,消費者也要詳細約定培訓內容、師資情況、收費標準和課程設置等內容。”
“全額退費”難兌現
最近,消費者姚女士投訴稱,她在某青少兒教育中心為孩子報了暑期英語課程,對方在推介課程時聲稱“不滿意可無條件退費”。上課3周后,因感到課程不適合,姚女士提出了退課請求。培訓方表示可以退款,但需扣除1700元手續費,而辦理退款更是遙遙無期。
其實,參加教育培訓后,消費者將面臨諸多培訓服務和退費維權等方面的問題。培訓班宣傳的“無條件退費”和“全額退費”等,實則都要扣除一定手續費,退款程序拖沓等情況也較常見。
消保委提醒稱,消費者在簽好培訓協議后一定要索取正規發票,對教育培訓機構發放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宣傳單等有關資料,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此作為維權依據。
警惕“霸王條款”
今年4月,消費者高女士為女兒報名參加了某美術中心的一年期“平面美術”課程,價格5220元。第一次課程后,高女士感到與當初試聽課程差距較大,于是提出退款的要求。但對方卻以合同上寫明“上課后退款只能退一半”為由,只同意退一半的錢款,高女士感到自己被騙了。
其實,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往往在合同中隱藏陷阱,而消費者也時常不仔細查看合同,很難發現其中的貓膩。明智的做法是,消費者要關注合同中是否加入“學員報名交費后,不辦理退費手續”或“扣除相關學雜費后退還部分款項”等不平等格式條款,一旦發現,應據理力爭,要求教育培訓機構方予以修改。如果發生糾紛,也可向消保委等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及時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