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某將妻子的情夫彭某約出,當街上演全武行,爭斗中,張某揮錘將彭某的頭部、腿部、背部砸傷。近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來滬務工的張某與妻子江某租住在車墩某小區。今年6月的一天,江某出門說要去學彩妝,張某提出要同去被拒。后在打電話和江某聯系時,張某覺得電話那頭像是在賓館房間內。隨后,張某拿著妻子的照片向“黑車”司機們打聽,得知江某去了某賓館。面對張某的質問,江某承認了自己和男子彭某去了賓館的事實。
張某怒不可遏,打電話約彭某到車墩鎮中心廣場“談談”,在前往廣場的路上,張某買了一柄鐵錘藏在身上。雙方見面后,張某趁彭某不備一錘砸向其面部,彭某忍痛飛奔逃離,張某追上后又揮錘對彭某頭部、腿部、背部擊打。后經鑒定彭某構成輕傷。
區檢察院經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