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和《上海政法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30名教學科研人員,5月31日前報名。 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師德高尚、品行端正。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 3.原則上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雙證)。 4.應聘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良好的學術背景、學術造詣、學術發展潛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學術水平和教學科研能力。 7.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應聘條件。 1.報名。請登錄上海政法學院網上招聘系統(網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5月31日,所有崗位招滿即止。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須作出承諾,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影響和后果,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對于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報考資格及后續錄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應聘我校,應在招聘年度內取得學歷學位(雙證),海外學歷的,應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按期畢業的,錄用資格無效。 2.資格審查。學院(部門)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3.考試考核。采取二級學院面試、學校審核的方式進行考核。 4.考察體檢。 5.學校綜合考試考核、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 6.公示及錄用。 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和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辦理后續流程。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本次招聘崗位的錄用方式為合同制。擬錄用人員入職后,按規定執行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學校給予符合條件的專任教師一定經費支持。符合條件人員可申請教師公寓或區公租房。學校提供9條發往各區的通勤班車路線,每天往返9號線、17號線短駁車10余班次。享受免費體檢、子女幼托費、療休養等福利。 人事政策咨詢人:李老師、秦老師,電話:021-39225121; 網站技術咨詢人:尹老師,電話:18507142366; 專業方向咨詢人:詳見附件表格。